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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不失志 失業給付 北市府溫馨提醒

大成報/ 2013.06.08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純弘/台北報導】人生不是每件事都盡如人意,工作上也一樣,萬一在職場上遭到非自願解僱時,千萬不要灰心喪志,在失業期間可以到北市各就業服務站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也可以經由就業服務站推介參加適合的職業訓練,此外,假如您在領滿失業給付前找到工作,記得要通報就業服務站,就業加保滿3個月後,還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未領滿失業給付金額50%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在等待轉換跑道的期間,也可以趁機檢視自己的職場競爭力,為下一個工作做好準備。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業鑫局長勉勵勞工朋友,人生有很多轉折點,當不如意的事件發生時,正向思考去面對他、處理他,通常會得到正向的結果。勞工朋友遭到非自願解僱時,不要沮喪,也不要單打獨鬥,可以到本市各就業服務站尋求協助。就業服務站除了提供工作媒合、失業認定及推介職業訓練等服務,在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期間,可以領取個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的補助,有撫養無工作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者,最多可以補助至80%。還可以安排「深度就業諮詢」、「就業研習班」、「創業研習班」等課程,幫您釐清工作方向,並充實求職、創業等知能,把失業的危機化為轉機。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游處長淑眞表示,失業給付是保障勞工在失業一定期間的基本生活,目的在紓緩勞工失業期間的經濟壓力,就業後即不能再申請。本市101年完成失業認定共16,425人,經查證不符合規定撤銷者72人;102年1至4月,完成失業認定5,865人,認定後撤銷者38人,撤銷原因包括:失業認定當日已再就業、失業前或失業期間擔任公司負責人、董監事及合夥人等。游處長並提醒勞工朋友,在失業期間不要在職業工會加保勞工保險,以免影響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權益。

失業給付及推介職業訓練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www.eso.taipei.gov.tw)查詢,或電詢就業服務專線(02)259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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