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今年4月1日起開始嚴禁商店使用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且派員稽查,4月下旬首次對南區一家麵食業者開罰,昨天對連鎖茶飲店開罰是第2張罰單。
市府環保局今天指出,這家連鎖茶飲店屢遭人檢舉使用保麗龍飲料杯,環保局人員曾連續兩次到場稽查,未發現異狀,昨天到茶飲店旁守株待兔,等了一下午,終於看到1名計程車司機上門買茶,茶飲店以保麗龍飲料杯裝茶。
環保局人員立刻上前,店家也承認使用保麗龍飲料杯,當場以違反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被開罰新台幣1200元。
環保局表示,目前已對全市商店進行超過9000次的稽查,商家多配合市府政策,罰單只有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