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5月28日深夜,38歲的詹男在土城某海產餐廳酒後駕車,不服警員攔檢逃逸,失控撞上女醫師後,曾停車10餘秒,未下車又開車逃跑,在事發地約100公尺處被社區巡守隊員攔下。
警方測出詹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56毫克,曾御慈受重傷,在6月2日宣布腦死;檢方偵辦時,擔任汽車業務課長的詹男否認肇逃,在檢警出示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後,才坦承犯行,案發後檢方僅歷經11天偵查,即依法起訴。
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酒駕致死刑度,從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新法得在公告後才能生效,詹男是在5月28日肇事,只能依舊法判處,最高可判7年徒刑,加上檢方請求加重二分之一,及肇事逃逸,最重可判15年6個月徒刑,不過法界實務上通常不會如此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