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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過期粽 代製業者澄清

中央社/ 2013.06.07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7日電)嘉義縣嘉品食品行傳出製造粽子涉及變造日期的過期粽。業者表示,純粹代工,冷凍後粽子3個月內出貨,無過期問題。

台南地檢署昨天指揮警、調及衛生單位,對台南、嘉義等6個處所搜索,當場在位於台南市佳里區的禹昌食品公司發現逾期或即將到期的數千顆肉粽。

檢方表示,禹昌是委託嘉義縣民雄鄉的「嘉品食品行」製造粽子,嘉品除接受禹昌食品委託代工製造粽子外,也替台糖公司及愛買量販店代工製造粽子。

嘉品食品行業者邱錦池今天表示,嘉品代工製造粽子已有6、7年,種類包括素粽、一口粽及五穀養生粽等,替全國各地多家食品行代工製造,內餡都有經過檢驗合格,衛生絕對沒有問題。

邱錦池指出,所製造的粽子在零下20度冷凍2、3日後裝箱出貨,1箱200個,出貨時,紙箱上會蓋上製造日期,在零下20度冷凍的粽子,可保存1年,且食品行製造的粽子都在3個月內出貨,並無過期問題。

邱錦池說,食品行製造的粽子,並無包裝,應是下游業者出問題,其實嘉品也是受害者,希望檢調單位調查清楚。

嘉義縣衛生局指出,昨天陪同檢調單位前往調查,發現嘉品食品行的衛生環境須改善,業者已承諾2週內改善。1020607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攝 10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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