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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三家加水站未符規定,衛生局加 強轄內全部加水站嚴格檢驗

大成報/ 2013.06.07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報導 )

雲林縣衛生局為保障民眾飲用水安全,對轄內加水站業者均嚴格檢驗。102年1至5月共計抽驗166家加水站之水質檢驗,其中有16家業者初驗不符合規定,均要求限期改善,複驗不合格者則即刻停止供水。並由雲林縣環保局追蹤水源管理,經複檢後有3家未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為1.8%,三家業者為土庫鎮源之泉企業社加水站,四湖鄉芬園茶莊加水站,大埤鄉秋南商店加水站,均裁處5000元罰款。目前三家業者經裁罰後複驗已合格,並依規定於複檢合格後恢復供水。

雲林縣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飲用水衛生安全,於96年3月13日即制定「雲林縣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並公布實施,是全國少數訂有相關規範的縣市之一。自該自治條例公布實施以來,雲林縣每年度皆針對轄內各加水站業者及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衛生講習,增進其自主衛生管理之能力,亦針對轄內所有立案核備之加水站(目前總家數為269家)進行加水站之水質衛生檢驗。

加水站所販售之盛裝飲用水應符合「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雲林縣衛生局強調,加水站業者應加強貯水槽及管線清洗,及勿將貯水槽直接曝曬陽光,並儘量使用不鏽鋼貯水槽貯水,和注意水槽的完整密封性,以阻絕病媒及灰塵,業者也應定期檢查加水站其周邊環境是否乾淨;同時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加水站盛裝飲用水時,飲用前則須經過煮沸,請勿直接生飲,同時使用可以達到沸騰的熱水器煮水,自備的盛裝容器也應定時清洗並保持乾淨,以確保飲用水衛生安全。縣轄加水站的衛生管理,本局會持續進行稽查抽驗,讓消費者能買得安心、喝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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