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雙方相約見面約5、6次後,女子即以工作忙碌為由無法常常見面,並要求老翁每週匯款6-20萬不等,先後共交付600餘萬元後該女子即失聯,案經新竹縣刑警大隊於100年間破獲該詐騙集團車手,相關帳戶、門號遭凍結。
未料101年初,該集團成員仍重施故技,女子更名為「陳○愛」再次藉故央求老翁協助,除稱老闆詐騙其所有之金錢需老翁金援外,並以銀行領款須交付保證金始能領款償還老翁為由,致老翁先後匯款30餘次,遭詐騙總金額高達200餘萬元。
另陳翁為期能索回老本,不僅向地下錢莊借貸高達300餘萬元,並以市價近2千萬土地設定抵押予地下錢莊,嗣因每月利息高達7萬元已無力償還,屢屢向女子催促還款,至6月5日晚間雙方爭吵後,老翁始大夢初醒,得知自己落入詐騙集團陷阱。
然而詐騙集團成員圖謀不法利益獲利可觀,仍於6日下午15時許致電老翁,軟硬兼施要求於臺北市長春路一帶面交5萬元,警方將計就計,於車手葉○慧(女、43歲)出面取款之際順利將其逮捕,警詢時葉嫌否認詐騙行為,辯稱渠與老翁係相約援交,以規避詐欺重罪,殊不知警方已全程蒐證。本案除依詐欺罪將葉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外,賡續擴大查處幕後不法集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