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政院覆議 江揆:會計法違公平原則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3.06.07 00:00
行政院決定對會計法修正案提出覆議,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7日)表示,行政院原本希望以耗費社會成本最小的方式、也就是以行政解釋處理。不過,依照修正後的會計法,民代不當使用業務費不罰,教授和研究人員公款私用還是要罰,出現雙重標準,不符公平原則,為避免日後窒礙難行,行政院才決定提出覆議。

會計法修法大翻盤,行政院在6日晚間仍表示不會提出覆議,7日卻出現立場180度轉變,其中轉折令人好奇。

行政院長江宜樺7日出席活動後受訪表示,會計法修正案出爐後,行政院就密切注意社會反應及評論。針對條文缺漏字問題,行政院原本希望以耗費社會成本最小的方式、也就是以行政解釋處理。但因為同一條文出現不同罰則標準,引發外界疑慮,也不符公平原則,為避免窒礙難行,行政院在向總統報告後,決定提出覆議。他說:『(原音)對於民意代表跟村里幹事業務費不當使用時,若根據會計法修正,將會是一律不罰,但對教授不罰僅止於公款公用不罰,公款私用仍罰,相形之下,對教授及研究人員苛刻、對民代寬鬆,同一條文出現這種情況,不符公平原則。』

江宜樺表示,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從未因為條文缺漏字而提出覆議,因此原先才會希望以行政解釋處理;但為避免將來在法律適用及執行上出現窒礙難行之處,在聽取各界意見後,正式向總統提報想法,並決定提起覆議。

江宜樺強調,覆議就是將會計法修正案交回立法院,若覆議案成立,就代表回到原點,因此不論是前立委顏清標或是其他類似案件,在覆議案通過後,就不會有提早釋放的問題。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