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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電訊:代重要子公司福億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民國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07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2/06/0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聯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基岩董事 聯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志彰董事 聯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仲康董事 林鴻瑜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民國102年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 聯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仲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 聯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仲康 金台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北京拓訊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金台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楊高北路2005號新興樓307室。北京拓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花園路甲13號院7號樓303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金台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國際貿易、轉口貿易、保稅區企業間的貿易及區內貿易代理等。北京拓訊科技有限公司:研發生產計算機軟硬體及配套產品;銷售自產產品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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