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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公電(CAP167)

中央社/ 2013.06.07 00:00
CAP167號標題「修電信法

NCC:限承租者查」,文內第1段第3行、第7段第3行及第4行「居民」,請改為「機敏」。

CAP167號校正後全文如下:修電信法

NCC:限承租者查(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7日電)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天說,電信法修法開放固網電路資訊查詢恐危及國安。NCC說,僅限承租者查詢,且機敏、機關資訊不揭露。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案修正電信法,要求固網業務市場主導者,將用戶迴路及其他電路所在位址、類型、總容量、全部管道等基礎設施的所在位址,提供給其他電信業者查詢,不僅其他部會反對,外界更擔憂國安資訊將門戶大開。

國家安全局第五處副處長戴靖桓出席記者會表示,電信設施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一,應受保護。這些資訊如果公開,恐受有心人士破壞,國安局認為有再斟酌必要。

交通部郵電司副司長王廷俊說,相關修法已報到行政院,交通部郵電司也是持保留態度,未來行政院召開審查會時,也會表達相關意見。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表示,修法條文涉及最後一哩、管道出租共用、使用機制等,為促進產業競爭,讓消費者享受隨之而來的好處,各國都在處理固網開放最後一哩路的問題。

他說,電信法本就規定,最後一哩的線纜出租是市場主導者義務,但過去實行上有很多障礙,包括資訊沒有揭露等,因為只有出租者知道線纜在哪,如果不揭露,承租者就不知道哪裡可以租、可以共用。

他說,NCC修法「並沒有要將這些資訊公開」,僅限出租、承租者間查詢。不清楚國安局擔憂的到底是全部資訊的揭露,還是機敏、機關的資訊被揭露?如果是機敏、機關的資訊,「這部分一定不在揭露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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