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會計法遇爭議再作見解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蔡沛琪台北6日電)檢察總長黃世銘今天對會計法修法事件指出,待修法法律公布後,若有具體個案發生爭議,再邀各檢察長作統一見解。

立法院院會5月31日三讀修正通過會計法部分條文,民意代表與學者報支經費有條件除罪。媒體報導,通過的條文漏「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晚與媒體餐敘時指出,會計法主管機關為主計總處,應由行政機關解釋說明,司法機關沒有解釋權,待遇到具體個案再認定。

黃世銘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說,會計法修法目前總統還沒公布,檢方待法律公布後,各地檢署依具體個案認定不同,若發生爭議,再邀各檢察長召開會議作出統一見解。

他表示,在法律公布前,實在無法多作說明,免得讓外界認為有預設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