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油價 趙露思 五月天演唱會

修會計法 政院當時建議加但書

中央社/ 2013.06.06 00:00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6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說,會計法修法時,行政部門當時有討論,若教職員部分要除罪,應堅持公款公用和公款私用的區別,因此建議加上但書。

江宜樺昨天接受中廣流行網「蘭萱時間」專訪預錄,今天上午播出,談核四、會計法修法等問題。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條文,經費報支問題除罪範圍,擴及民意代表等,並溯及既往。由於條文未列「教」字,引起教授是否在除罪化範圍的爭論。

江宜樺說,會計法修法時,立法部門有詢問行政部門有無意見,行政部門曾找過國科會和教育部,針對教職員假發票事件討論,若教職員部分要除罪化,應堅持公款公用和公款私用的區別。

江宜樺表示,教授或研究人員,若只是因為報帳方便而誤觸法網,情有可原;若本來就意圖要用公費買私人用品,怎樣都無法同意。因此行政部門建議加上最後一段「但書」,說明「若研究經費意圖圖利個人或第三者,不在上述之列」,換句話說,還是要辦,「這是行政部門的堅持」。

主持人詢問漏列「教」字,行政院是否應該提覆議。江宜樺說,原本立院在草擬過程有「教職員」,但可能後來謄打過程漏打1個字。他當時比較注意的是最後一段文字(但書),行政院有增修的部分也是這段文字,並非外界以為故意拿掉「教」字。

江宜樺重申,行政院不會走覆議途徑,但若需要由主計單位或法務部解釋,沒有問題,因為本來修法就涵蓋教職員,這不違反立法原意。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昨天下午表示,主計總處研討後認為,會計法修正條文雖未明列教授,但從委員原提案意旨,都含教授在內。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