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走訪藝術中心,葉倫炎表示不知道被起訴。他強調,這些產品是其他平台轉來賣的,根據拍賣規定,公司不保證賣出的東西是真跡,客戶認為是仿品,他絕對退錢,未來仍會積極跟對方洽談和解。他說,經過這次事件,已嚴格要求買入時,賣家須提出真跡保證書。
檢方指出,新屋藝術中心專門經營繪畫、雕塑等藝術品的拍賣和銷售,在業界頗為知名,葉倫炎在98、99年間,把「媽祖」、「關公」、「孔子」、「達摩」和兩尊「太極」等6尊雕塑品賣給李姓女收藏家,李女把雕刻送到朱銘美術館鑑定,發現均為贗品,葉依照李女要求,退回部分款項並回收贗品。
不過,葉倫炎100年間又向陳姓男收藏家表示,有尊「達摩」是朱銘的真跡,葉開價100萬元,陳男殺到80萬元成交,陳男把「達摩」拿到朱銘美術館鑑定,朱銘發現這尊「達摩」和之前李女拿來鑑定的居然是同件贗品,疑有人賣假貨提告。
檢方開庭時,葉某表示這些雕刻品都是友人(已歿)提供他抵債的,他的藝術中心只是銷售平台,買家有疑問,他都會退款;檢方則認為,朱銘的雕刻作品動輒上百萬元,葉某專長藝術鑑賞,卻以9萬到80萬元不等的低價賣出,懷疑他故意賣贗品,昨依違反著作權法、詐欺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