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明定:「議案進行黨團協商時,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紀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公督盟去年8月向立法院要求公開第8屆第1會期黨團協商內容時,立院卻回覆:本處並無錄影、錄音內容。他指出,黨團協商過去對於小黨很重要,因為3人以上便可組成黨團,對於有爭議的法案,可交由黨團監制,讓小黨和大黨平起平坐。但從《會計法》修法事件可看出小黨太墮落了,乾脆一勞永逸,廢止黨團協商。
▲立法院趕在休會前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爭議,(右起)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常務理事顧忠華、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永社理事黃帝穎、基本表現與IVOD評鑑小組成員魏澤民等人5日記者會表示,討論法律讓誰可以除罪的解釋問題與捍衛法律與民主政治根本價值相比,說文解字是枝微末節的事,這個法律絕不能公布。(圖文/姜林佑)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表示,《會計法》修正法案是維繫台灣民主法治根本價值的分水嶺。「這牽涉到不只一個貪污立委或民代,這是根本價值的捍衛。」他強調,這項法律絕不能公布,一旦公布,任何事後修法都無法彌補對台灣民主的傷害。
黃國昌呼籲馬英九總統與行政院長江宜樺面對人民反彈聲浪,有義務要求覆議。公督盟基本表現與IVOD評鑑小組成員魏澤民則表示,一旦這項修正案通過後,「我們如何告訴下一代:『你們的參與、你們的這一票能讓我們的民主價值持續下去』?」他呼籲之後的黨團協商過程要立即公開,讓人民明確了解立法過程,讓下一代知道:參與可以改變這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