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6/032.公司名稱:南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5.1、緣由近年來台灣觀光產業發展帶來之商機,擬於花蓮地區設立一家營業所。 5.2、花蓮營業所:銷售玉石相關藝品。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