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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食安 北市10家限期改善

中央社/ 2013.06.02 00:00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林長順台北2日電)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今天稽查店家是否張貼食品安全證明,219家業者中有10家違規,9成以上符合規定。

衛生局昨天啟動全面稽查,出動30人、兵分10組,今天共稽查219家業者,有10家(約5%)不能提供安全證明,衛生局已開出限改單,限期2日內改善完成,違者將依法處分。

這10家業者包括5家飲冰品店(分別販賣珍珠粉圓、粉條、粉粿未標示)、4家小吃店(販賣黑輪)、1家火鍋料零售攤(販賣黑輪)。

衛生局呼籲,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販賣業者,若仍然使用已被公告涉順丁烯二酸酐澱粉業者所供應原料,應主動向上游廠商取得「蓋有公司章及與正本相符的安全具結證明及檢驗報告」,並張貼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

若遭查獲未提供具結證明,衛生局將要求產品下架,如具結不實者或被證實原料違規,將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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