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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長照幫手 印勞權益待改善

中央社/ 2013.06.02 00:00
印勞專題(4)(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特稿)台灣有逾16萬名家庭類外勞是印尼勞工,成為台灣高齡化社會主要的長期照護人力來源。廣大印勞的權益必須重視,不論是工資標準或標準化勞雇契約,仍有改善空間。

根據印尼外勞全國安置與保護機構的數據顯示,全球各地的印勞每年從國外匯款至印尼至少100兆印尼盾,這些海外工作機會不僅有助降低印尼失業率,也替印尼帶來可觀收入。

在台灣方面,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最新統計資料,台灣社福外勞有20萬8551人,印勞就有16萬3624人,占社福外勞約78%。而這些堪稱台灣阿公、阿媽或是慢性病患守護者的印勞,似乎都有話要說。

首先是薪資調漲問題。台灣家庭類外勞因為不適用勞基法,每月新台幣1萬5840元的薪資,至少已經沿用16年之久。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IETO)日前要求在台印尼家庭類勞工薪資應比照台灣基本工資調漲為新台幣1萬9047元。

不過,政策還沒推行,就已引發若干台灣雇主大喊,「每月要多付3000多,實在吃不消」。

事實上,印尼政府的初衷是希望那些工作期約屆滿回原雇主家繼續工作的直聘家庭類外勞,能在續聘時調升工資。

印尼人力暨墾殖部海外勞工仲介局局長盧斯提亞瓦提(Roostiawati)表示,印尼政府希望那些圓滿完成合約期限內工作、表現良好又有經驗的印勞,在續聘時能比照台灣勞工基本薪資,這類勞工占在台總體印勞比例低,若調整薪資,不至於對雇主造成衝擊。

除了工資問題外,印勞處境的另一癥結就是「仲介抽太凶」。面對印尼及台灣雙邊仲介都要收取費用,有些印勞感嘆,「真的是怎麼賺都來不及還錢」。

印尼外勞協會主席勒特諾(Retno Dewi)指出,印尼勞工為了前往台灣工作,不僅薪資要被扣9個月,用來償還印尼勞工訓練中心高達約2000美元的仲介及各項費用;另一方面也要每月支付新台幣1000多元給台灣仲介,等於是被剝削兩次。

對此,印尼人力暨墾殖部將提案修法,限制仲介業者對印勞收取的費用上限,若發現有超收情形,將勒令停業。

此外,由於現行在台印勞的工作條件都是由個別的仲介和雇主協商後訂定,仲介有權決定合約內容。

「我們不是商品,我們是人」,印尼外勞協會呼籲台灣和印尼政府落實直聘制度,並訂定出一套明訂印勞休假(至少一週休假一天)、住宿條件及薪資規定的標準化勞雇契約,保障印勞權益。

隨著印尼經濟實力逐漸成長,加上印尼政府力行減少勞工輸出海外的既定政策,印尼和台灣如何透過協商,在保障印尼勞工權益並兼雇台灣長照需求間求取平衡,雙方還有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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