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爭議法案 痛心疾首
顧忠華指出,他們批評立法院運作模式這麼久了,立委仍是我行我素,這只會降低民眾對國會的信任感。而立法院在休會日挑燈夜戰,代表立委平常都沒認真工作,這在私人企業早就被炒魷魚了;希望立法院不要一再上演這樣的戲碼。
他質疑,立法院還常趁亂偷渡爭議法案,像這次拿各級民代來綁架教授。但兩種行為在法律上完全無法相提並論,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地全予以除罪化,只是放縱地方民代予取予求;而研究經費的核銷是制度出現問題,最高法院也還在辯論,應用更合理的方式去檢討,怎能粗濫修法,使其一體適用?
除罪不分性質 粗濫修法
顧忠華說,這樣的修法讓他感到痛心疾首,也是國會的恥辱;立委應該用更高的標準去自我要求,而非以如此粗劣的修法品質,來替人收爛攤。
公督盟理事、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陳耀祥批評,這是輕忽國會職權的做法;立法院平常就要控管修法進度,利用趕進度的休會日去通過一堆未經討論的爭議法案,不符正當法律要求。
陳耀祥也質疑,除罪前也應分清楚性質為何;若是一般公務員也像民代這樣去動支經費,肯定是貪污重罪,為什麼民代就能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