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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食品安全』不斷向下沉淪!台灣的『政治人物道德』也不斷向下沉淪!

大成報/ 2013.06.01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瑞明/特稿】在全台籠罩於『毒澱粉』事件陰影之中,5/31日立法院挑燈夜戰,除了為民眾謀福利外,更不忘為政治人物自己解套!同時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及『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食品衛生管理法』將來對食品不肖業者可重罰千萬元,刑責部分,食品添加物若造成消費者死亡,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而『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不但擴大特別費除罪範圍,包括各民意機關、村里長及學術機構,就是開門讓教授、民意代表通通過法律這一關,而且溯及既往,也就是以前是法律上的貪汙犯,現在是無罪清白的人!

台灣的『食品』不斷向下沉淪!台灣的『政治人物道德』也不斷向下沉淪!我們都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如果大家認為沒有違法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那麼這個社會將是萬劫不復了!在我們的教育體制中,長期不斷植入了『儒家思想』,其中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現代社會的價值觀中幾乎蕩然無存!每個人雖然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忙碌,但是也不能因為自己的利益而傷害其他人!台灣人固有的淳樸與良知在這次『毒澱粉』及『特別費』事件中,讓人看清了人性的醜陋一面!

台灣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所謂「惡法亦法!」就是告訴民眾說,即使法律是錯誤的仍要守法!這樣社會才能有個準則讓民眾有所遵循,但是,如果說『特別費』是『歷史共業』才修法?!既然『惡法亦法!』也須遵守,那麼為何要『溯及既往』!那麼,顏清標豈不是白白被關了幾個月!甚至連他的立委資格都被取消!如果說未了國人的健康,對食品不肖業者要重罰,趕快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來嚴懲不肖業者,那麼為何不讓這個法律『溯及既往』?!『食品衛生管理法』既然沒有『溯及既往』,那就是,這次吃下『毒澱粉』的民眾就算倒楣了!下次真的再吃到『毒澱粉』再來嚴懲不肖業者?!哈哈!!好笑的事!!

台灣的『食品金字招牌』在這次事件中,甚至連大陸的業者都不敢承認他的食品原料是台灣貨,台灣的『歷史共業』戲碼這齣肥皂劇常常歷史重演!外國政治人物應組團來考察考察,學學台灣的專長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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