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分別前往朴子、民雄等各鄉鎮市,稽查8大澱粉類加工食品販賣業,對於未提具安全證明文件者或上游製造廠商、原料供應商未出具未含順丁烯二酸酐相關證明(切結書),均不得販售。如查獲未提供具結證明或具結不實者,且被證實原料違規,將加重處罰。
衛生局表示,稽查對象包含板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等商家業者,不符規定店家中,一家粉圓店因提出的來源檢驗證明的公司行號資料不全,已要求限期改善;另一家板條販售店未能提供任何安全證明,當場要求停止販售。
另外,嘉義市政府衛生局今天也稽查轄內販賣澱粉原料及含澱粉原料產品,包括板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8大類業者,均須張貼安全具結證明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所查核的88家業者,皆已張貼安全具結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