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強體健的年輕人佔用博愛座已呈常態,再加上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普及化造就許多低頭族,這些人往往佔用博愛座後、完全不在乎身障者或老弱婦孺的需要,導致博愛座形同虛設。立法院會會因此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規範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提供身障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其比率不得低於總座位數的15%,而博愛座位應設於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的警語。
此外,院會也三讀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案」,為辦理社會救助業務所需必要資料,主管機關得洽請相關機關、機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提供,受請求者有配合提供資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