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消保官趙秋媚表示,政府應加強源頭管理,才能讓消費者信心不致崩潰。今天在賣場內發現部分以澱粉類為原料的食品,廠商僅出具「切結書」,沒有安全證明文件;已請賣場業者要求廠商補齊,不只放在產品旁供消費者查閱,也要送到衛生局備查。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人員指出,使用澱粉原料的食品業者明天起須出具原料業者提供的安全證明,具體切結產品不含順丁烯二酸,否則將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衛生局會全面展開稽查,只要安全證明符合規定,稽查人員將在證明書上加蓋衛生局稽查章,以雙重把關方式為業者背書,讓消費者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