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年休漁補助舢舨漁民12000元,可是又規定必須出海90趟。市議員李文正批評政府作法矛盾荒謬,31日建議漁業署儘速廢除不合理規定,以免貽笑大方。
市議員李文正表示,休耕補助必須停止耕種才能補助,休漁顧名思義就是停止捕魚,可是政府又要規定出海90趟,政府如此做法根本不合邏輯,實在糟蹋漁民,漁業署若不儘速改善,他一定陪同漁民前往漁業署抗議。
漁民指出,俗語說3日討海,4日晒網,每年90趟出海作業已經是高比率了,現在全世界只剩台灣出海還在報關,漁業署前陣子還大陣仗舉行快速通關演習,他們為配合政策,出海沒有報關,政府卻以此不承認他們有出海90趟,讓他們難以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