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維護環境整潔,今年4月執行取締隨地亂丟菸蒂專案稽查,2個月共查獲52名汽機車駕駛人沿路亂丟菸蒂,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各裁處罰款1200元。環保局長張皇珍除指示所屬持續加強稽查取締,並籲請癮君子不要亂丟菸蒂製造髒亂,以免遭到處罰。
環保局說,不少癮君子開車或騎車時抽菸,隨手將菸蒂丟在馬路上。環保局經常接獲民眾檢舉,但因沒有證據無法告發,今年4月張皇珍局長指示執行專案稽查,由72名稽查人員每日外出隨機稽查,發現抽菸的駕駛人可能會隨手亂丟菸蒂,立即隨車跟拍錄影蒐證,只要拍到駕駛人或乘員隨手丟出菸蒂的畫面,即依車號查明車主,寄發告發通知請車主陳述意見。車主若未陳述意見或陳述的意見無理由,即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
環保局表示,亂丟菸蒂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及第50條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裁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罰鍰之行為人,另需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接受1小時的環境教育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