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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伯源胞弟// 卓伯仲起訴 「彰縣府當自家皇朝」

自由時報/ 2013.05.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吳為恭/彰化報導〕國民黨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涉及彰化縣府環保袋採購弊案,以及侵占總統大選馬吳競選辦公室經費案,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查出卓伯仲涉嫌圖利廠商四千九百多萬元,並侵占馬吳競選辦公室經費近二千四百萬元,昨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卓伯仲等十六人提起公訴,並請求法官對卓伯仲從重量刑。

在縣長官邸 對首長發號施令

起訴書特別指出,卓伯仲在彰化縣長官邸召集副縣長、局處首長等人,由彰化縣工策會幹事呂振維傳達其旨意,相關局處首長稍有不從,卓伯仲動輒以電話發號施令、斥責或以穢語辱罵「搞不清楚現在誰當家執政」等語,逼使局處首長就範,或向縣長卓伯源告狀何官員不聽指令,宛如將彰化縣府當成自家企業、皇朝般經營與發號施令,卓雖非公務員,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

同案遭起訴的還有卓伯仲友人黃四吉、縣府前行政處代處長楊瑞美、行政處文書科長李耀全、取得環保袋標案的敞盛公司負責人馮啟峰及呂振維與其他縣府人員、廠商共十六人。

卓伯源:未授意任何不法情事

彰化縣府則發表聲明指出,縣府尊重司法調查程序,卓伯源就任以來從未授權或授意任何人從事不法情事,希望司法儘速釐清真相,不要讓守法的公務員成為受難者。

卓伯源則對卓伯仲被起訴一事表示,他沒看到司法文件內容,無法回應。不過,稍早他面對議員質詢時表示,卓伯仲若做錯事,就必須承擔司法的後果。

卓伯仲昨未出面說明,手機也不通;楊瑞美說,她不清楚起訴內容,要與律師研究後才能對外說明;李耀全接電話後未說明,之後便關機。

起訴書指出,民國一百年十月間,卓伯仲以宣傳彰化縣府主辦「台灣燈會」為由,由黃四吉找馮啟峰協力製作環保袋發送給參觀燈會的民眾;黃四吉為賺取差價,透過其子向敞盛訂三百多萬只環保袋,約定每只單價為三十五元,並協議借用敞盛名義及證件投標。

卓伯仲另指示呂振維設計環保袋的規格、圖案與顏色,並告知環保袋採購案內定由黃四吉得標,呂即選定三款環保袋並依卓伯仲指示轉寄給黃四吉、馮啟峰,敞盛掌握尚未公告的規格,據此進行生產。

16人起訴 檢求對卓從重量刑

當年十一月間,卓伯仲指示楊瑞美辦理環保袋採購案,楊瑞美、李耀全及行政處職員等人訂定條件嚴苛的環保袋交貨日期及數量,降低其他廠商競標意願,馮啟峰另向友人借牌投標;十二月二十二日環保袋採購案開標,敞盛意外未得標,卓伯仲將決標數量由七百萬只驟減為一萬只,逼使廠商棄標,重辦招標才由敞盛得標,環保袋採購數量陸續增加至三百零八萬只,讓敞盛不當得利四千九百多萬元。

此外,擔任馬吳彰化競選總部總幹事的卓伯仲,以支付文宣費用名義,將一千萬元選舉經費匯給敞盛以支應貨款,另購紀念盤、文宣品等,以不實單據向馬吳競選辦公室辦理核銷,侵占近二千四百萬元。

檢察官認為,卓伯仲不顧總統大選選情激烈,侵吞近二千四百萬元輔選經費,印證「前方吃緊,後方緊吃」。卓的所作所為實在是「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因此向法官請求對卓伯仲、呂振維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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