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毒品轉賣 兩惡警判重刑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桃園警分局龍安派出所警員陳紀淵、黃志誠利用緝毒機會,搶走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轉賣牟利,還勒索毒販,最高法院昨天依違反貪污、毒品危害條例等罪,將陳、黃兩員警各重判無期徒刑及17年徒刑確定,追繳不法所得151萬元及沒收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