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點名惡檢濫訴 「追殺」被告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民間司改會昨指控,調任新北地檢署的前花檢檢察官吳文正濫權濫訴,在沒有通譯下,恫嚇不諳國語的70歲阿美族婦女,要對方按其指示進行陳述,還在法院開庭前製造新的「他」字案,威脅證人不得翻供,司改會彙整相關資料後,將移送檢察官評鑑。

批吳文正預設立場辦案

司改會執委林永頌召開記者會,指吳文正預設立場辦案,甚至以違法違憲之手段「追殺」被告,取得錯誤百出的證詞,傷害無辜人民。

林永頌舉吳文正起訴花蓮縣壽豐鄉長張懷文賄選案為例,張在一場生日餐會送給結拜姊妹項鍊,遭檢舉賄選,第一位檢察官偵辦後不予起訴;再議後發交吳文正偵查。

恫嚇逼供 嚇哭70歲老婦

林永頌當場播放庭訊影片指出,吳為了取得想要的證詞,竟在沒有通譯下,對不諳國語的70歲阿美族婦女,大聲咆哮「我一定要拿到答案」、「妳講不出理由,大家幫妳想,妳還說不是」、「我上輩子一定欠妳錢」、「妳是在找死啊?準備收拾行李去關吧!」戴著手銬接受訊問的婦人還因此痛哭失聲。

林永頌痛斥,吳甚至在法院開庭前,新增一個不存在的「他」字案,威脅他們不能對法官翻供。最後因證據力明顯不足,花院做出無罪判決。

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以吳文正偵辦花蓮警官涉賄案指出,吳把被告訊問一整天後,才宣布當庭逮捕,先直接拘留48小時,嚴重違法違憲,藉以逼迫被告認罪;還在沒有任何基本事實下測謊,大規模搜索所獲之證據也都牛頭不對馬嘴。最後雖獲判無罪,但這些警官也歷經被污名化、遭羈押、停職、受到刑事補償、復職等過程,傷害都已造成,再怎麼樣都無法彌補。

高榮志批評,吳文正忘了被告都只是嫌疑人,應受無罪推定保護,反而把起訴被告當成唯一目的,因而不擇手段、代價地運用其職權傷害人民。司改會將在彙整相關資料後,將吳文正送交檢察官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