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民國101年12月5日通過決議,為避免角色混淆,造成核安管制漏洞,102年開始,原能會核能研究所須到教委會報告後,才能接受台電公司委託的研究、技術服務案。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核能研究所今天到教委會作相關報告。
依核研所報告,今年台電可能委託執行的計畫包括確保核能安全24項、核後端營運處理研究4項、核電廠除役規劃2項、抑制外商壟斷4項。
核研所去年執行台電委託案67案,總經費近新台幣7億元。今年預計歲入1.6億元,歲出23億元。
民進黨籍立委邱志偉質詢指出,核研所年平均從台電承接近8億元委託案,占歲出1/4、歲入的4倍,到底是台電需要核研所?還是核研所需要台電?且原能會是核電廠的主管機關,核研所投標台電標案,顯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他提案建議核研所未完成組織改造、改隸經濟部前,不宜承接台電委託,否則會角色混淆,引發民眾質疑。不過,這項臨時提案未獲委員會同意,暫予保留。
馬殷邦說,核研所承接台電委託計畫研究,都有迴避性規範,凡執行台電計畫人員不得參與原能會交辦協助稽核或審查相關台電工作。
他表示,日本福島事件凸顯意外發生時,國際奧援緩不濟急,只有在地技術支援能量才可有效提升核安。
馬殷邦舉例說,核能電廠有一些高輻射區安全等級管路焊道覆焊,如果台灣沒有自己的技術,就必須受外商壟斷,核研所訓練國內焊接專業公司,除有效提升國內的即時技術支援能量外,也有助擴增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