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依據這項條約,正在香港服刑的南韓國民可回到國內繼續服刑,擁有香港永久居住權、正在南韓服刑的人也可回到香港服刑。
南韓駐香港總領事館總領事趙鏞天和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28日出席簽字儀式,並在條約上簽了字。
這是南韓和香港之間簽署的第3項司法相關條約。雙方曾於2000年和2007年分別締結了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和關於引渡逃犯的條約。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依據這項條約,正在香港服刑的南韓國民可回到國內繼續服刑,擁有香港永久居住權、正在南韓服刑的人也可回到香港服刑。
南韓駐香港總領事館總領事趙鏞天和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28日出席簽字儀式,並在條約上簽了字。
這是南韓和香港之間簽署的第3項司法相關條約。雙方曾於2000年和2007年分別締結了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和關於引渡逃犯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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