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2/05/292.捐贈原由:捐贈四川雅安賑災款項3.捐贈金額:美金20萬元;美金14萬元4.受贈對象:台灣世界展望會;財團法人富邦慈善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公告美金捐款折合台幣金額,因外幣換算匯率差異,故說明實際捐款之美金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