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5/292.公司名稱:宣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自結數係以母公司個體申報,而102Q1核閱數則以合併主體申報所造成的兩者差異。6.因應措施:資料修改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