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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屏檢 交換偵辦證據 菲團約詢證人 勘驗鑑識報告

中時電子報/王志宏、呂素麗/綜合報導 2013.05.29 00:00
菲律賓調查團廿八日抵達屏東地檢署,由檢察官陪同約詢廣大興28號漁船船長洪育智、船員洪介上、洪家大姊洪慈綪及一名印尼船員,還原五月九日漁船遭槍擊情況,調查團並勘驗我方提供的鑑識報告等證物。

調查團昨中午抵達屏檢,團員下車後立即上樓,並未停下來說明,僅由屏檢主任檢察官謝志明發言。他說明調查程序,先與調查團開協調會,整合問題再依我國刑事訴訟法,由我方檢察官以隔離約詢方式,詢問廣大興28號證人,再由菲方提出疑問。

另外,雙方並交換偵辦心證及證據,屏檢應菲方請求,提供船員筆錄、解剖報告及錄影光碟、航跡圖複製檔案、漁船勘驗鑑識報告、彈道比對鑑識報告等證物。

謝志明說,除了重新解剖船員洪石成遺體及驗屍之外,其它能夠提供的證物都會盡量提供,希望幫助菲國調查團追緝行凶者,還原事發真相。

他強調,菲律賓來台調查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只要菲方有任何疑問,我方會立刻提供解答,讓他們獲得足夠資訊。

依照台菲雙方商定的採證程序,雙方在互信的原則下,先進行傳訊證人,針對卷證資料交換意見,但是,雙方有簽署保密協定,無法公開詳細偵查內容。

下午兩點過後,洪育智與洪介上由洪家大姊洪慈綪陪同前往屏檢,先由洪育智在第七偵查庭接受詢問,之後換洪慈綪接受約詢。

晚上七點,謝志明舉行記者會說明,他說經四小時問訊,已完成洪船長與洪慈綪的司法互助部分,兩人在菲國調查團建議之下,有對菲國公務人員提出告訴程序。

約詢過程中,菲國調查團坐在法庭內,不讓他們坐在檢察官右手邊,都是讓律師、調查團人員配備電腦,也有螢幕讓他們閱讀筆錄,並透過翻譯人員翻譯,每次告一段落會徵詢調查團意見,看他們是否有問題,中途休息三次,主要就內容再次細問確定。

調查團預計廿九日上午九點,前往屏東東港鎮大東華修船廠,勘驗鑑識廣大興28號,等菲律賓調團勘驗結束後,將開放媒體登船拍攝漁船遭受槍擊情形。

下午兩點半調查團將前往台南成功大學勘驗漁船航跡圖,卅日上午在刑事警察局子彈鑑驗及勘驗彈道。

菲律賓調查團昨天搭乘高鐵於上午十一點六分抵達高鐵左營站時,左營警分局及高鐵警察均派出約廿名便衣警員在外圍安全維護,過程平和,未發生突發狀況。之後在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高雄分處代表引導下,隨即換搭三輛廂型車前往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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