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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設林業司 環團:走回頭路

立報/本報訊 2013.05.28 00:00
【實習記者林寬宏台北報導】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原本決議將農委會的林務局與林業試驗所併入環境資源部,整併台灣山、林、水、土等業務,但近來政府卻決議切割林務局業務,將造林生產組、林試所劃入升格後的農業部「林業司」。環保團體憂心,組織再造若無法讓山林保育上下游整合,未來《森林法》會有2個主管機關,將延續先前「保育」和「開發」相互矛盾的現象。▲(左起)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立委田秋堇、 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吳仁邦、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28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將林務局與林試所併入環境資源部。(圖文/姜林佑)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表示,根據林務局的資料顯示,台灣山林管理最大的問題在於,山林業務分屬不同機關職掌,推動政策需跨部會協調,好不容易成立環資部整合資源,如今卻又走回頭路。他強調,組織改造意在「提昇行政效率」、「減少部會間的角力」,但林業司的設立根本與組改目的「背道而馳」。根據水保局統計,總面積超過20萬公頃的公、私有林地與原住民保留地,是全台「濫墾」、「超限利用」最嚴重的地區,估計約有1萬2千600公頃違法使用。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這些淺山地區常常被拿來種茶、種菜、開民宿,尤其在南投、台中、嘉義的情形最為嚴重,農委會對於林地管理毫無「保育」思維可言。李根政擔憂,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曾提出「混農林業」政策,未來將透過林業司的業務推動,將讓這些土地超限利用情形「就地合法」,等同棄守20萬公頃的林地,讓台灣山林保育毀於一旦;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則強調,社會發展主要元素之一是水,但台灣因為地形狹小因素,需要靠仰賴森林的涵養功能,才能維持水資源的永續性。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在台灣尚未進行林地分級的情況下,政府卻要將淺山地區作為經濟林使用,甚至意圖將超限利用的土地合法化,勢必會對國土保育埋下禍根。此外,立委田秋堇建議,政府應透過「生態補助」補貼位於生態敏感區的私有林地主,透過徵收、換地方式補償,鼓勵地主保育山林,達到限制伐木的目的。環境資源部組織條例草案,將在29日進行本會期最後的朝野協商,環保團體盼維持原案,將林務局和林試所併入環資部,山林水土不分家,才能真正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的目標。▲立委田秋堇(右)、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左)兩人表示,全台彎超限利用公私有林的面積超過1萬2千600公頃,甚至形容如果不用來種檳榔樹而拿來造林,早就從山上造到太平洋去了。(圖文/姜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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