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教育 照明商店 鬼妹

徵才限性別?北市府呼籲仍應考量「真實職業資格」

大成報/ 2013.05.28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純弘/台北報導】一般事業主求才時,常以顧客之性別偏好作為選用人才之考量,忽略限制性別是否係基於從事工作所需具備之真實職業資格以及執行業務之必要性。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於日前召開第49次會議,就有一件審議案是事業主徵賣場清潔人員,以需要打掃女廁所為由,拒絕男性求職者應試,涉及違反性別歧視禁止之規定。

該案因賣場區域規模不大且女廁所有涉及隱私、密閉單獨之空間等衍生人身安全顧慮問題之虞,故評議審定限制女性從事應屬於執行業務相關之必要特質,並無涉及性別歧視禁止規定。但勞動局陳業鑫局長仍表示,並非所有看似可限制性別之工作,限制性別即無違反就業歧視禁止之規定,事業主仍需審慎檢視實際工作內容以作為是否可限制性別之判斷。

例如: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舉例,女性內衣試穿服務人員限女性,係因執行該工作會碰觸到女性私密部位,若為女性內衣店之收銀服務人員,該工作內容並不包含幫女性試穿內衣,僅為櫃檯收銀工作,則不得要求限制女性從事。同理,若該案賣場區域範圍係少位清潔人員無法於一定時間內完成巡視或撿拾垃圾者,則應視工作內容範圍、廁所間數等因素為調整進用清潔人員之性別比例,不得限定僅由女性人員從事清潔工作。

陳局長表示,未來,臺北市勞動局仍將持續為性別平權的友善就業城市繼續努力,企業雇主或民眾如對於性別平等及職場性騷擾防制想更多的了解,竭誠歡迎撥打1999轉702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