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5/272.公司名稱:紅電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說明,更正如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更正前:獨立專家國泰綜合證券提出辦理私募必要性及合理性之評估意見如下更正後:“本次辦理私募案件將可能涉及經營權變動,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洽請”獨立專家國泰綜合證券提出辦理私募必要性及合理性之評估意見如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請參照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