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邀請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國安會秘書長袁健生列席報告「菲律賓公務船射殺我漁民事件處理之後續作為」,並備質詢一案,總統府說,依照憲政體制及慣例,總統府與國安會不便列席。
總統府指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機關是行政院而非總統,也不是總統的幕僚;因此,總統府秘書長除審議總統府預算案及審查本府主管法制列席備詢外,不應立法院的邀請進行業務報告或備詢,以免破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憲法規定與憲政慣例。
總統府表示,依「總統府組織法」相關規定,總統府並不是政府各項施政的政策規劃或業務執行機關,立法院如果想了解「菲律賓公務船射殺我漁民事件處理之後續作為」,應以行政院及其所屬相關業務主管機關為邀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