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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分不清?臺北市環保局教您分類小撇步

大成報/ 2013.05.26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純弘/台北報導】臺北市民眾將廚餘交由環保局清潔隊回收時,需預先分類為「堆肥廚餘」及「養豬廚餘」二類,除一般民眾吃剩的飯菜是可以當養豬廚餘外,其實煮菜挑撿剩下的菜葉、過期罐頭、零食、奶粉、麵粉、太白粉及打豆漿分離出的豆渣等食物,其實是有價值的豬食,在丟棄時要丟在養豬廚餘桶,讓我們不要的食物能夠循環再利用,以減少資源的浪費。

臺北市環保局表示,養豬廚餘由養豬戶直接高溫蒸煮後養豬再利用,經濟價值較高,若被分類為堆肥廚餘,雖仍可製作堆肥再利用,因其含油及鹽份均高,並不利於堆肥後植物之生長,且在堆肥過程中容易腐敗發臭,影響公共衛生。過去環保局曾以生、熟廚餘來區分堆肥及養豬廚餘,民眾常以為只有吃剩飯菜才是熟廚餘,但環保局表示,養豬戶於養豬前均會將廚餘經過高溫蒸煮中心溫度達90℃以上1小時再打碎後才供豬食用,所以未煮熟的肉類、冷凍食品、各式粉狀..等..仍歸養豬廚餘。

臺北市環保局吳盛忠局長表示,養豬廚餘雖可回收再利用,仍希望市民能夠愛物惜福,從日常生活做起,吃多少,作多少,食物不浪費!另外廚餘送至線上收運時,請除去外部包裝,並請勿將筷子、湯匙、牙籤、衛生紙等雜物及垃圾混入廚餘中,徒增後端管理之困擾。動手作環保,地球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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