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桃園縣衛生局去年接獲檢舉指義美小泡芙使用過期植物性蛋白,衛生局前往稽查,看不到原料,又沒有權力搜索查扣進出貨帳冊等資料,案子查不下去,才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全案經媒體披露後,義美食品主動回收小泡芙、懲處失職人員、登報道歉,並捐款新台幣1500萬元給消費者相關公益團體。外界不清楚,那位檢舉違失的「吹哨者」,義美是否知情?知情之後又如何處置?
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秘書長許輔說,「吹哨者」(whistleblower)就是挺身揭弊的內部知情人士,從義美食品案來看,原料品質跟保存期限都要同時成立,原料品質好但已過期,還是不能用;如果不是「吹哨者」提供線索,外部的食品衛生稽查根本查不出來。
許輔表示,美國在法規上鼓勵政府部門、企業、或非營利組織中的「吹哨者」,向外界或相關主管單位採取檢舉告發自家的違法不當行為,認為「吹哨者」是社會的「防腐劑」,可防止貪腐墮落,因此對「吹哨者」提供法律上保障。
康照洲說,「吹哨者」檢舉的案件並不少,最近發生的化學醬油含過量動物致癌物質「單氯丙二醇」,也有「吹哨者」存在。
康照洲表示,問題是衛生機關接獲檢舉後,稽查卻是難題;衛生機關人員如果不報警、不移請檢調出馬,到了現場時,業者大門深鎖、銷毀食材、藏起帳冊,衛生機關人員進不了門,進了門也無權搜索,查不到證據,案子還是辦不下去。
民以食為天,民眾日益重視食品安全,國內並無衛生警察的編制,康照洲分析,有人檢舉,衛生人員稽查,檢警調配合辦案,才能揪出食品界的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