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賠533萬 被害者妻仍悲痛
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妻子在彰化縣溪州鄉開早餐店,葉男是對面鄰居,常到店裡吃早餐,陳妻也常和葉男閒話家常,沒想到陳男生性多疑,懷疑葉男和妻有染,去年9月21日,陳男燒了一鍋滾燙熱油朝葉男潑灑,葉男被燙得皮開肉綻,跑回自家門前要沖水,陳男又持鐵條尾隨追打,幸有他人阻攔。
葉男被送醫急救,同年10月4日不治,警方依殺人罪將陳男送辦,檢方裁定10萬元交保,沒想到陳男交保後,得知鬧出人命,隔天竟自殺身亡。
在刑事部分,由於陳男已經死亡,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分,陳男過世後尚留土地等,其妻及子女也未辦理拋棄繼承,葉男之妻及3名子女向陳男之妻及其3名子女求償醫藥費、扶養費以及慰撫金等,總計1000多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陳妻及其子女賠償453萬多元。
葉妻一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被害人遭滾燙熱油淋身死亡,其家屬精神上遭受極大痛苦,因而增加80萬元精神慰撫金,總共判處賠償533萬多元,但以陳男之遺產為限。
葉男子女昨受訪表示,「如果能夠用錢買回父親的生命,我們寧可用錢買回來,因為好好的一個家庭就這樣破碎了,我們在乎的並不是錢的問題」;葉妻悲痛說,「事發到現在,我只要一想起來,還是忍不住掉淚」。
加害者妻 直呼沒那麼多錢
陳妻昨天直呼「真的沒有那麼多現金!」陳妻說,丈夫過世後,原本經營的早餐店收起來了,田地也讓別人耕作了,雖然有四分大的田地、有房子自己住,但真的沒那麼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