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2/05/24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案。(2)通過本公司章程修正討論案。(3)通過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國泰證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