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5/242.公司名稱: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營運所需,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營業地址如下:變更前:新竹縣湖口鄉湖口村湖中路212號變更後: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300號6.因應措施:於期限內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