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高鐵欠息近30億 八大行庫要告

自由時報/ 2013.05.24 00:00
五年請求權 將於月底到期

〔自由時報記者盧冠誠、曾鴻儒/台北報導〕高鐵(2633)特別股股息的五年請求權即將於五月底到期,八大公股行庫主管昨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已委請律師辦理,近期就會向高鐵提告。

民進黨立委薛凌表示,八大公股行庫持有高鐵特別股,卻未領到一毛錢,這些都是民脂民膏,要求所有行庫要全力追討;財政部長張盛和也強調,會請公股行庫趕快辦理。

高鐵目前資本額為一○五三億元,普通股、特別股分別為六五一億元、四○二億元,其中近二百億元特別股為八大公股行庫所持有,但至今從未收到任何股息。

台灣銀行董事長劉燈城表示,當初各公股銀行皆認購高鐵二十億元特別股,台銀與中信局合併後,持有高鐵特別股為二十五億元。

除了台銀二十五億元,由於兆豐銀是由交通銀行與中國商銀合併,所以持有四十億元最高,其餘包括土銀、合庫銀、一銀、華銀、彰銀、台企銀等,各持有二十億元高鐵的特別股。

劉燈城說,已經委託好律師,近日就會提告,會在最後期限前,爭取銀行團應有的權益。

銀行團主管表示,民法賦予的股息請求權以五年為限,高鐵積欠近三十億元股息的期限,即將在五月底屆滿,若不趕在五月底向法院請求支付命令,追討股息的權利就會消滅。

高鐵︰目前虧損 依法不能發股息

高鐵公司發言人賈先德表示,根據公司法,高鐵在興建期可以發放股息,但通車營運後,必須有盈餘才能發放股息,高鐵目前處在虧損狀態,雖很想發放股息給這些特別股股東,但根據公司法,確實不能發。但這些股息約一○一億均有為所有股東提存保留,等盈餘後一併發放。

他直言,興建期無收入可發放股息,通車後有收入卻不能發放,非常奇怪,也造成經營者與股東間的紛擾,讓高鐵公司很為難,對BOT案會碰到的法令疑義,政府責無旁貸,應一起釐清、解決。

銀行團表示,高鐵還有彰化等站待興建,雙方對於通車營運的認定有差異,因此先向法院請求支付命令以保留權利,後續再協調。

高鐵目前有近百位特別股股東,除了八大行庫,先前航發會與中技社也因高鐵一直沒有發放股息憤而提告,並要求高鐵公司贖回,當時法院以「高鐵新增三站尚未完成」,認定高鐵仍屬建設期,判決高鐵公司應支付股息,高鐵公司也依據法院判決支付。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