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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當文若開罰 司改會:言論自由恐限縮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5.23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5.23 符芳碩/台北報導

台灣社會日前討論得沸沸揚揚的「拒賣菲勞便當」文章,經過多日查證後,發現都是個人偽造的文章,但經過國際媒體報導後,台灣形象受到打擊,政府也決定要加強網路巡查。然而,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對此表示,台灣社會必須思考對言論自由的感受,否則若對「謠言」輕易開罰,人民言論自由恐受限制。

新頭殼《星期話題》節目今(23)日請到了立報副總編輯廖雲章、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以及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除了對「便當文」事件始末做說明,也就新聞倫理、網路發文的法律責任,以及言論自由做討論。

廖雲章解釋,便當文一開始只是鄭姓記者在臉書上的文章,立報身為關心教育議題的報紙,也沒有要求他做這樣的新聞,而鄭姓記者也認為要保護新聞來源,所以就沒有深究。後來基於幫忙同仁的立場,才和張正前去找所謂的「老闆」確認。

對於主持人追問,為何不進一步確認「便當老闆」的身份或便當店地點,廖雲章表示,當時選擇相信記者,也認為如果取得「老闆」資料後,不小心又把訊息給洩漏出去,將給「老闆」造成莫大的困擾。

邱家宜認為,在這次事件上誤判消息來源的確「於理有違」,不過四方報是關心外籍弱勢族群的報紙,對此類事件本來就會特別敏感,且之前也有傳出菲勞被毆打的消息,且報社長官相信自家記者也事正確的態度,因此「於情上是可以理解」,而且張正在發現錯誤後也馬上道歉,這是值得肯定的,證明卓越新聞獎沒有「所託非人」。

林峯正則對於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對「謠言」的管控感到憂心,他幽默表示,網路言論何其多,「警察應該會變很忙」,更何況警察連菲勞被打都保護不了,如何花更多心力來查網路謠言?他也希望大家思考,若以後我們在臉書上的文章被人質疑真實性,就要被警察查IP、證明自己的PO文是真的,「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嗎?」

林峯正說,台灣目前對於歧視性言論沒有任何罰則,若要立法,社會必須嚴肅的看待,絕對不能用「謠言」這種模糊的概念,法律要件一定要明確化,「否則只會是違警罰法的餘孽」,他舉例指今天連叛亂言論都不會被罰,卻針對謊言開罰,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林峯正鼓勵大家思考對言論自由的感受,「如果日後管制真的出現,我擔心言論自由會受到影響」。[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2013/05/23/36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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