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5/232.公司名稱: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就本公司101年12月25日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第十八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案,補充公告相關發行條件。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發行總額:新台幣45億元整(2)發行期間:5年期(3)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1.15%發行(4)公司債受託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託部(5)發行保證人:台灣銀行、華南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6)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灣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