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明發號 繳150萬獲釋
瑞明發號昨天凌晨在釣魚台南方、日本八重山群島附近海域作業時,由於洋流的速度很強,船隻不斷北移,誤入北緯廿二度五十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十九分,超過台灣暫定執法線外十七浬、靠近日本的八重山群島附近海域,遭到日方扣押。我駐日本代表處接獲通知後知會漁業署,再通知琉球區漁會及家屬,必須繳納罰金四百萬日幣,船隻才能放行。
船長陳瑞明的家屬隨即電匯台幣一百五十多萬元到日本繳納罰金,日方收到罰金後,立即釋放瑞明發號,陳瑞明隨後向家人報平安,表明船隻將繼續在該海域作業,未來會特別注意,不會再誤入日本海域。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說,日本八重山群島海域是黑鮪魚及旗魚的洄游路線,漁民都知道哪個區域是界限,呼籲漁民作業時多加注意,千萬不要撈過界,以免被罰鉅款得不償失。
這是四月台日漁業協議簽署後,第二艘台灣漁船因越界捕魚被日本扣押,高雄籍漁船「正昌發二號」本月十四日凌晨同樣被日本「東光丸號」取締,船長孫居民當場被以現行犯逮捕,繳交保證金後獲釋。
漁業署昨再次強調,台日簽署漁業協議後,日方應漁民要求,已增派五至十艘取締船,在我暫定執法線外近日本側水域及該協議適用區外之水域加強取締工作,呼籲漁民在海上作業千萬勿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