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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跡圖公布 廣大興未侵入菲領海

自由時報/ 2013.05.2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侯承旭/綜合報導〕漁業署昨公佈「廣大興廿八號」漁船VDR航跡圖,確定未侵入菲律賓領海十二浬,航跡顯示九日槍擊案發生當天,上午八點廿四分僅以四至五節速度航駛,一小時又四十八分鐘後,突以十節全速奔逃,逃到北緯廿度七分、東經一百廿三度,漁船故障漂流,關鍵的「一小時又四十八分」,將是台菲司法調查重點。

菲國誣指廣號漁船在菲律賓領海作業,還關閉航行紀錄器VDR,漁業署公佈該船出海至遭掃射故障、被友船「添發財卅八號」及「軍明興廿一號」漁船接力拖救返台的全程航跡圖,控訴菲方公務船惡行,並戳破菲國官方謊言。

屏東地檢署會同海事專家判讀,廣船航跡最接近菲國領海的「點」,也有五十二浬,遠較菲方聲稱的卅七浬多了十五浬,除證明菲國官方說謊外,「未侵入菲國領海」雙方應無爭議。屏東檢方也呼籲菲方欲證明漁政船官員的清白,唯有提供當時取締的影像。

漁業署判讀廣船雖超越暫定執法線「南界線」北緯廿度,但不論無害通過或捕撈作業,確定在我國二百浬經濟海域,即使在台菲經濟海域重疊區,依國際海洋法也只能登船檢查、扣留人船,相對的,台灣也主張二百浬經濟海域,我國漁船均可作業。

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從廣船VDR資料顯示,該船從五月四日自小琉球出港,直至十一日凌晨三點半拖返期間,VDR均開機正常運作,每三分鐘記錄一次所在的經緯度及航速,根據航跡資料,「整個航程都在我國經濟海域,並未進入菲律賓領海。」

漁業署表示,廣船從五月四日凌晨三時四十二分出海,至七日凌晨二時卅分左右抵達北緯廿度、東經一百廿三度海域,航速不到一節,推估係進行作業,結束後航行至另一漁場作業;九日上午六時十八分,廣船航速介於三至八節,抵達北緯十九度五十七分、東經一百廿二度四十八分時航向往北,航速不到一節,推測應是作業中。

關鍵時刻八點廿四分起,往東南東方向航行,航速介於四至五節,經過一小時又四十八分,上午十點十二分,漁船在北緯十九度五十九分、東經一百廿二度五十五分,船速突然增加至十節以上,到了上午十一點廿四分,廣船於北緯廿度七分、東經一百廿三度航速逐漸降為零,研判正是廣船遭菲國公務船追逐七十二分鐘,遭亂槍掃射手無寸鐵的階段。至於船隻加速前的「一小時又四十八分」,將是釐清事件真相的調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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