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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條款!金管會點名中壽 保險業不得介入關係人董監改選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05.21 00:00
股東會旺季到,多家金控如開發金、台新金、國泰金等今(2013)年股東會將進行董監改選,金管會今(21)日表示,由於部分金控含有保險公司股東,董監改選時,保險股東不能支持關係人當董監;金管會更點名中壽,不能對其關係人行使投票權。

之前,龍邦因持有台壽保近4成股權,是台壽保最大股東,涉及關係人,因此金管會下禁令國寶人壽不得介入龍邦董監事選舉,不料,國寶人壽還是違反承諾介入龍邦選舉,因此引發金管會震怒並重罰。

由於股東會旺季將到,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重申表示,根據保險法第146條之一,保險業不得行使表決權支持其關係人或關係人之董事、監察人、職員擔任被投資金融機構董事、監察人。

此外,根據保險法第146條之九,保險業於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前,應將行使表?權之評估分析作業作成說明,並應於各該次股東會後,將行使表?權之書面紀錄,提報董事會。

不過,張玉煇強調,個案還有實質認定的問題,不能就特定個案做解釋,且各公司對於利害關係人名單都會建檔,也都很清楚。

其中,金管會就點名中國人壽,由於開發金今年將董監改選,中壽持有的開發金控股權卻傳出大幅增加,張玉煇明確表示,開發金是「金融機構」,依照保險法相關規定,中壽不能在改選時,去支持關係人參選董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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