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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上網看院線片?境外侵權網站將封鎖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黃佩珊 台北 2013.05.21 00:00
經濟部智慧局長王美花宣布將封鎖重大侵權網站。(鉅亨網記者黃佩珊攝)

電影還沒上映,網友已經從網路上下載來看,未來恐怕無法再免費下載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21)日宣布,將推動打擊網路侵權新措施,針對重大侵權網站,智慧局得快速處理,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予以封鎖,使國人無法連結至該等侵權網站。

網路帶來方便的同時,使用者利用網路侵害著作權更加容易,尤其是伺服器設置在國外的境外侵權網站,網友可輕易接觸該等網站並取得他人著作,權利人卻因屬地管轄問題,取締困難,使得侵權行為不斷擴大,戕害國內數位出版、媒體、視聽、娛樂等創意產業之發展。

為解決這個問題,智慧局刻正研擬相關規範,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針對伺服器設置於境外之網站,如屬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其上之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智慧局得採取快速處斷措施,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予以封鎖,使國人無法連結至該等侵權網站。

對於重大境外侵權網站,智慧局規劃採取由行政機關核發命令,令ISP執行封鎖之機制,相較於司法途徑,具有省時、節費之優點。在封鎖技術上,要求ISP採取的封鎖技術為IP位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或DNS(Domain Name System)封鎖,以兼顧ISP的成本負擔及執行技術等問題。

至於「重大」境外侵權網站之認定,會針對具有「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或「網站內容一望即知均係侵害著作權?之網站,舉例來說,提供大量侵權檔案供使用者下載的Megaupload網站,創辦人已於2011年1月經美國司法當局予以起訴,因此,僅載有少數或部分侵權資料的一般網站,不會落入被封鎖的範圍。

智慧局強調,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目的在促進文創產業的發展,提供快速解決境外侵權網站爭議所採取的行政途徑,但並非取代司法程序,行政機關的決定仍須受到法院的審查,因而執行上如有不當或錯誤封鎖情形,人民或利害關係人仍循行政救濟程序獲得賠償或補償。

王美花表示,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並不是新的想法,在國際間早有相關立法,例如美國及英國等歐洲國家著作權法規定,法院有權核發命令,要求ISP業者採取合理措施防止連結境外重大侵權網站,而韓國、馬來西亞及印尼等國則由著作權主管機關向通訊傳播主管機關要求通知ISP阻斷違反著作權法的網站。

由於封鎖網站涉及網站所有人之權益、大眾接收資訊之自由及ISP執行成本負擔等,影響層面甚廣,王美花強調,智慧局會做好配套措施,將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之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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