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2/05/212.重要決議事項:(1)報告聯聚公司一○一年度營業狀況。(2)報告聯聚公司監察人查核一○一年度會計表冊報告。(3)承認聯聚公司一○一年度會計表冊。(4)承認聯聚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5)通過聯聚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案。(6)通過聯聚公司章程修正案。(7)通過聯聚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修正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聯聚公司股東為法人股東一人,股東會職權依法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