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全案緣於今年4月1日凌晨2時許,吳女因煩惱家庭問題無法入眠,她的丈夫要求她儘速就寢,吳女因心生不滿,在臥室床上,徒手按壓男方的胸部,並且掐住男方頸部。
檢方表示,丈夫雖有反抗掙扎,但是因為身體較為瘦弱,最後無力反抗,導致因窒息死亡,吳女發現丈夫死亡後,以刀割腕自殺。當天下午吳女胞姐原與吳女約定要去看醫生,因吳女未現身,胞姐察覺有異而報警處理。
起訴書指出,警方進入案發現場時發現,丈夫已死亡,吳女昏迷,將吳女送醫後,她坦承殺害丈夫。
檢方偵辦期間,吳女遭收押,她向檢察官表示,沒有殺死丈夫的意思,吳女的家人表示,吳女可能有病,必須吃安眠藥才能睡覺。
北檢今天偵結,認定吳女殺害丈夫犯行明確,依殺人罪嫌,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