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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留下DNA 14年前性侵2女曝光

自由時報/ 2013.05.2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老天有眼!慣竊吳啟志涉嫌在14年前持械入侵民宅洗劫財物,並性侵2女,多年後又犯下強盜、竊盜案,警方遲遲無法破案;日前他再犯強盜案遭逮,警方將DNA建檔比對,並找來被害人指認,才將這些懸案偵破,新北地檢署昨依妨害性自主、強盜、竊盜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表示,46歲吳嫌居無定所,涉嫌於87年11月17日中午,頭套黑色絲襪,攜帶開山刀侵入汐止區一戶民宅,將正在研讀聖經的2名20歲出頭女子,用膠帶捆綁手腳並遮掩眼鼻,先洗劫屋內財物,再對2女性侵蹂躪1個多小時。深怕喘不過氣的他,一度將絲襪脫下,過程中為毀滅證據,還帶女子到浴室沖洗下體,隨即再性侵。

吳男完事後繼續找尋屋內財物,此時其中一女的未婚夫返家,吳男才罷手逃逸。警方雖在女子下體採集到男子DNA,卻因為比對不出嫌犯而遲遲未能破案。

97年3月某日凌晨,吳嫌持刀到樹林區某戶民宅行竊,被驚醒的夫婦激烈反抗,劉姓男屋主遭吳嫌切掉右耳,劉妻見狀衝到廚房拿出菜刀反抗。吳見苗頭不對,拿走1萬5000元現金後逃逸,警方蒐證後仍無法從DNA比對歹徒身分。

吳嫌隔年7月在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旁偷竊一輛小貨車,之後將車上的水電工具賣掉後,將車丟棄路邊,警方從車上遺留的一串鑰匙採到他的DNA,卻一樣無法比對。

吳嫌最後因強盜案被警方查獲,將他的DNA建檔比對,發現他涉犯多案。檢方請被害人前來指認,認出是他作案,吳雖矢口否認,但被害人指證歷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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